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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贛江大橋危橋改造工程新增景觀綠化工程
發(fā)布日期:2023-11-08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2023年11月7日發(fā)布的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9.10.3/工程款進度的支付“按工程節(jié)點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根根施工進度情況,進行中期計量,原則上每期中期計量金額不少于100萬,施工過程中工程計量支付比例為80%,項目完工經第三方造價機構審核報財政評審辦結算審核后支付至工程款的 85%,項目竣工驗收、經決算審計后付至工程決算價款的 97%; 剩余工程款的 3%為質保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后一次性無息返還。”。
變更后:“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工程進度付款,每月的25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次月5日前發(fā)包人按經監(jiān)理工程師和發(fā)包人核定的合同內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項目完工經第三方造價機構審核報財政評審辦結算審核后支付至工程款的 85%,項目竣工驗收、經決算審計后付至工程決算價款的 97%; 剩余工程款的 3%為質保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后一次性無息返還。”。
二、原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12.1.1/說明事項“1、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為6780095.87元,要約價為6237688.2元”。
變更后:“1、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為6780095.87元(其中:暫估價869924.72元),要約價為6237688.2元”。
三、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12.1.1/說明事項“根據《關于印發(fā)政府投資項目部門實行“信用+承諾”免繳投標保證金有關事項(試行)的通知》(吉市發(fā)改公管字 【2023】22 號)規(guī)定,凡參與本項目投標的企業(yè),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結果為85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請免繳投標保證金。申請免繳保證金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需提供《投標人免繳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下載),投標人應同時提供開標截止時間前7日內江西省住建云查詢的信用分結果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未按上述規(guī)定提供查詢截圖或者所提供的查詢截圖失實的,作無效標處理,由投標人自行負責。開標現場所有已簽到的投標人,將視同已繳納投標保證金參與編號搖球。進入專家評審環(huán)節(jié),招標代理機構對所有入圍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繳納情況現場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報評標委員會評審。如發(fā)現投標人偽造材料、虛假承諾、惡意不繳納保證金或以無效方式繳納保證金等弄虛作假行為,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span>
變更后: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所有投標單位都需足額繳納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中《投標人免繳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承諾函格式附件)作廢。
四、原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12.1.1/說明事項/第11點第(7)條:(7)投標保證金進賬憑證或電子保函或投標企業(yè)滿足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結果為85分及以上的提供《投標人免繳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下載)及開標截止時間前7日內在江西省住建云查詢的信用分結果截圖。
變更后:(7)投標保證金進賬憑證或電子保函。
五、新增附件《吉安不見面詢標系統(tǒng)操作手冊-投標人操作手冊》。
除上述內容外,其他內容不變,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準。
吉安市新廬陵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