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關于南昌師范學院2023-2025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項目(項目編號:JXTC2023070043)澄清公告
現對南昌師范學院2023-2025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項目作如下澄清:
1、對“第六章 評標辦法”中“四、遴選標準”的“4.法務能力(2分)”評審依據進行修改,修改后為:“評審依據:申請文件中須提供申請人與職業(yè)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簽訂的有效期內法律顧問協議書及律師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
2、對“第六章 評標辦法”中“四、遴選標準”的“企業(yè)榮譽:3.代理機構獲得信譽評價AAA等級證書得1分”進行修改,修改后為:“企業(yè)榮譽:3.代理機構獲得信用評價AAA等級證書得1分”。
3、遴選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本次澄清公告作為遴選文件的補充,與遴選文件具備同等效力,其與遴選文件不符之處,以本次澄清通知為準。
代理機構: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2023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