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文基礎設施建設一期(2015-2017年)鄱陽湖水資源監(jiān)測能力建設項目儀器設備采購于2016年11月30日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江西省招標投標網、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發(fā)布了招標公告,現對招標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將標段2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的品目2“旋轉蒸發(fā)儀(進口產品)”的“(7)冷凝面積:≥1200cm2”和“#(10)加熱鍋容積:≥3L。”修改為:“#(7)冷凝面積:≥1200cm2”和“(10)加熱鍋容積:≥3L。”
2、將標段2招標文件第三章的評標辦法中技術評分的“(10)加熱鍋容積,可放下5L蒸發(fā)瓶,滿足加2分。”修改為“(7)冷凝面積,冷凝面積達到2200cm2,滿足加2分。”
3、將招標文件第三章的評標辦法中資格評審的“(5)如是進口儀器需提供有效授權及進口憑證材料和售后服務承諾。”澄清為:“(1)標段1的投標人提供所投產品(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的有效授權;(2)標段2的投標人提供所投產品(酸純化儀、旋轉蒸發(fā)儀、自動測油儀)的有效授權;(3)標段3的投標人提供所投產品(電子天平、便攜式藻類分類檢測儀、全自動消解工作站)的有效授權;”
4、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江西省水文基礎設施建設一期鄱陽湖項目部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