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級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關于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審計中介機構庫入圍項目(招標編號:JXTC2016070081)澄清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6-05-06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審計處委托,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審計中介機構庫入圍項目(招標編號:JXTC2016070081)對其所需的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因項目實際需要,現(xiàn)對有關內(nèi)容進行如下澄清:
1、原招標公告的項目名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審計中介機構庫入圍項目。
2、澄清事項:
2.1招標文件中第44頁“8-3-2 近年承擔的類似項目業(yè)績情況表”、“注2、”中“該業(yè)績應為近5年( 2011年3月1至2016年3月2日)”和“近6年( 2010年1月1至今)完成的項目”統(tǒng)一修改為:“近3年(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日)”;
2.2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的“營運資金”需要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方)提供企業(yè)上年度或最近兩年經(jīng)審計財務報表,達不到要求的,視為無效投標。
2.3招標文件“第六章 評標辦法”、“1、商務評分”、“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資格和能力”、“①”和“②”中“憑投標文件中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材料計分(該合同中需體現(xiàn)負責人姓名,如未體現(xiàn)負責人姓名,則需該合同受托人出具書面蓋章材料證明負責人的姓名),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計分。”修改為:“憑投標文件中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材料計分(該合同中需體現(xiàn)負責人姓名,如未體現(xiàn)負責人姓名,除須提供合同外,還需提供該合同委托人出具書面蓋章材料或提供有效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審計報告等)證明負責人的姓名),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計分。”;“基本項”中“憑投標文件中證書、合同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材料計分,不滿足視為無效投標。”修改為:“憑投標文件中證書、合同證明材料(該合同中需體現(xiàn)負責人姓名,如未體現(xiàn)負責人姓名,除須提供合同外,還需提供該合同委托人出具書面蓋章材料或提供有效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審計報告等)證明負責人的姓名)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材料計分,不滿足視為無效投標。”。
2.4招標文件第42頁的“8-2 近年財務狀況表”中“2012年”、“2013年”、“2014年”文字內(nèi)容予以刪除;
2.5標文件第42頁的“8-2 近年財務狀況表”“注:1、本表后附近三年經(jīng)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修改為:“注:1、本表后附企業(yè)上年度或最近兩年經(jīng)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
3、其他內(nèi)容不變。
招標人名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審計處
招標人聯(lián)系人:羅女士 0791-86243478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號
郵 編:330046
聯(lián) 系 人:姚偉
電 話:0791-86207757、86258543
傳 真:0791-86207757
電子函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