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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修縣寶田等8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監(jiān)理(第二次)澄清
發(fā)布日期:2015-09-23
永修縣寶田等8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監(jiān)理(第二次)招標文件澄清如下:
1、招標文件第五章監(jiān)理工作量清單:“本標段招標人發(fā)布的招標控制價A為:18.74萬元”變更為“本標段招標人發(fā)布的招標控制價A為:15.62萬元”。
2、招標文件第五章監(jiān)理工作量清單:2.2監(jiān)理工作量清單表變更如下:
永修縣寶田等8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監(jiān)理工作量清單表
| 
				 序號  | 
			
				 工程或項目 名稱  | 
			
				 建安工程費  | 
			
				 招標費率  | 
			
				 招標監(jiān)理 服務費  | 
			
				 投標費率  | 
			
				 投標監(jiān)理服務費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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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元)  | 
			
				 (%)  | 
			
				 (萬元)  | 
			
				 (%)  |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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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永修縣寶田等8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監(jiān)理標  | 
			
				 633.10  | 
			
				 2.47  | 
			
				 15.62  | 
			
				 
  | 
			
				 
  | 
			
				 
  | 
		
3、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4.1投標保證金繳納金額變更為:人民幣0.3萬元整。
4、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二節(jié)專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監(jiān)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第二點支付時間變更為:“支付時間為:監(jiān)理人進場并向委托人提交監(jiān)理機構成立文件及監(jiān)理規(guī)劃和監(jiān)理細則后,監(jiān)理人可申請支付合同價的10%,中間每兩個月按照合格工程的進度比例支付一次,最高支付至合同價格的70%,監(jiān)理合同內工程完工驗收后支付至合同價格的90%,余款在工程保修期満后7天內支付。”
本次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修改與補充說明,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以本次澄清為準。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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